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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学位论文相关

论文写作资格: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已取得有效学分100分以上(含100分,下同)的学生;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已取得有效学分50分以上的学生,本科二学历已取得有效学分40分以上的学生,且满足论文课程为开通状态等条件方可申请论文写作。

论文写作时间:

申请学位的论文写作一年组织两次,申请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并完成论文写作,写作周期(从申请到成绩发布)约为5个月;不申请学位的学生符合选题条件后可随时进行写作、提交,提交稿件后两周内指导教师会给出最终评语及成绩。

论文指导教师:

学院聘用论文指导教师,遵照《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指导教师由天津大学教师、面向社会招聘资质符合要求的教师或其他具备同等资格的专业人士组成。

学生职责:

(一)确认自己是否申请学位,并按时申请相应类型的论文写作。

(二)如自拟题目,需要与指导教师确定具体论文题目。

(三)写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平台与指导老师沟通;或者通过教师邮箱、指导论坛及在线帮助与学院沟通。

(四)按照《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及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参照指导教师评语和修改意见,完成各阶段稿件,按时提交到论文写作平台。

(五)按照学院的要求进行论文答辩。

(六)查询论文最终成绩。

论文成绩评定:

论文成绩划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成绩为及格以上等级方可取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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